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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停车场收费意见稿出炉 停车费或涨 |
出处:www.szlpnkj.com发布时间 : 2016.07.11浏览次数 : 2680 |
10月30日,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原来的收费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
“新的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晚上、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以调节机动车停车位的供求关系。”据省物价局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收费问题关系到每一位车主,所以我们向社会大众公布征求意见稿,希望市民对此可以提出意见与看法,然后再进行修订。
《意见稿》将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地面、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改动。此前,地面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100元/月,地下停车场是300元/月。现在地面和地下的收费标准同步了,都是300元/月。
繁华地段停车,晚上比白天便宜了。新方案拟定白天按照5元/小时的标准收取,晚上按照3元/小时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意见稿》除了对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办公场所的停车场给出“每车位每天最高不得超过20元”的限价规定之外,其余的停车场所都取消的最高限价标准。
《意见稿》对公立医院停车收费实行了差别定价,白天按照3元/小时的标准收取,晚上按1元/小时的标准收取。
以下情况下免收停车费
●1、各类停车场在非营业时段;
●2、道路人工值守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夜间或非车流高峰时段;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公务的合理时间内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4、进入住宅小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一小时的车辆;
●5、进入停车场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即停即走的车辆,以及夜间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车;
●6、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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